公示15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浓盐水提盐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浓盐水提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全本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浓盐水提盐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位于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明姜镇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甲醇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40m3/h浓盐水提盐及配套的生产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其中,中水回用浓盐水水量112m3/h,深度处理装置浓盐水水量88m3/h及新增生产装置深度处理装置来水增加40m3/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系统、膜浓缩系统、蒸发结晶系统及公用工程系统。
2021年11月19日,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洪开审批函[2021]5号文 “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浓盐水提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项目实际总投资17832.99万元,环保投资273万元。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2日-2023年7月1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甄少飞
电话:15536796086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明姜镇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公示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tPE_q_N-r-1C9LcEQp_5g
提取码:y7u2